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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拟改周边事态法 台海发生战争视为日本有事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29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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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驻日美军正在进行重新整编。倭国政府已决定自卫队与美军加强合作,并不顾地方自治政府的反对,同意美军基地的调整方案。此外,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在“周边事态”发生时提高对美军的后方支援技能。《周边事态法》修改案将在今年提交国会审议。 根据现有的“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”,在倭国遭受武力攻击时,首相可授权自卫队和驻日美军优先使用民用机场和港口。 ?br> 1997年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规定,“倭国确保美军暂时使用民间机场和港湾”。但1999年制定的《周边事态法》规定,“政府可向拥有重要机场和港湾的地方自治体要求协作”,但并未将自治体服从规定为义务。为此,美军对一旦发生适用《周边事态法》的纷争时,能否使用倭国民用机场和港口感到没有底。在驻日美军整编的协议中,美军向倭国政府提出的要求是“当台湾海峡发生战事时,有必要使用九州所有的民用机场以进行应对”。 《周边事态法》设立之初,倭国对“周边”具体指何区域采取模糊战术,宣称“周边”不是地理概念。但随着日美同盟关系的强化和军事合作的加强,倭国开始不再忌讳中国的反对,以“中国威胁论”的喧嚣声作掩护,逐渐掀开“周边”的朦胧面纱,清晰确定“台湾有事”属于倭国《周边事态法》以及“有事法制”的适用范围。 (来源:中国青年报;裴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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